校内各单位: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17号)相关要求,经学校决策,我校将在9月10日前兑现2019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调整对象及实施时间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2018年12月31以前已去世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除外),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二、调整办法
调整基本养老金待遇按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度倾斜三项累加。
(1)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47元。
(2) 挂钩调整
根据退休时间确定两种办法:
1) 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老人):以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2) 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中人):
一是以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
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每满1年增加1元,超过15年每满1年增加2.5元。(注:因四川省尚无法认定机关及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视同缴费年限,故此次调待中暂不调整此项,待正式启动改革后由四川省社保局一并结算补发)。
(3)适度倾斜
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
1)满70周岁且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35元;
2)满80周岁且不满9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65元;
3)满9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月增加105元。
注: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三、兑现时间
2019年1-9月调整基本养老金部分将于近期随9月基本退休费一并发放;2019年10月起,每月养老金直接按新标准发放。
如对上述事宜有问题,请联系人事处劳资科,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411办公室,联系人:王舒涵电话:028-66366204。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