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工作处是学校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校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多年来,离退休工作处在学校党政统一领导下,坚持贯彻落实“1135晚晴计划”,以“让学校党政放心、让离退休老同志满意”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离退休老同志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情感上关怀、生活上照顾,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离退休管理与服务工作。
离退休工作处下设综合科和离退休科。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工作的各项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2.负责离退休教职工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发挥正能量。
3.负责结合离退休工作实践,深入调查与研讨,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工作的新渠道、新方法,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质量。
4.负责落实学校一级直管与二级指导相结合的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和实施离退休各项政治、生活待遇,指导并督促非直管二级单位做好离退休工作。
5.负责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开展管理服务工作,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走访慰问和困难帮扶工作。
6.负责组织离退休教职工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管理“老字号”组织和支持晚晴群团组织开展活动;组织实施老年大学工作。
7.负责犀浦、九里校区老年活动中心管理和维护工作。
8.负责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协助离退休老同志对学校青年教职工及大、中、小学生开展教育培养工作。
9.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工作标准,明确工作规程、业务流程,完善工作机制。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