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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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通过党委会会议、党政联席会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4、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5、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6、领导本单位工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认真学习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
2、及时向党内外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宣传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新成就,及时向广大离退休党员和群众通报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的最新情况,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和群众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
3、教育党员增强法纪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坚决抵制各种消极思想和违纪违法行为,不支持、不参与群体上访,不参与封建迷信及黄、赌、毒等活动,不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活动并与之作坚决斗争。
4、支持离退休教职工党员自愿量力地参加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学生工作;参加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积极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建言献策;在和谐校园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5、结合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思想和生活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及时掌握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适合离退休教职工自身特点的文体、健身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7、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关心培养离退休教职工中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对于符合党员条件、达到党员标准的,要及时吸纳。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